我是首富的亲姑姑[年代文] 第144节
br> 就离谱。 想通后,陆明珠心安理得地光吃云吞不吃面,再加几串咖喱鱼蛋。 不是浪费地不吃面,而是只煮云吞。 虽然花钱大手大脚,但在穿衣吃饭上面,陆明珠从不浪费。 很快,陆菲菲和李青云发现了她。 她仍背对着二人坐,可随身的两个保镖不是,陆菲菲一眼就认出来了。 以前跟陆父,她经常见到。 “明珠。”陆菲菲想起自己刚才的抱怨,有点不好意思。 陆明珠转过身,礼貌地道:“七姐。” 没对她接受李青云的求婚而发表意见,让陆菲菲松口气的同时又感到心里格外难受,因为她想起母亲说过陆明珠分到的家产。 比兄弟们都多,仅次于陆平安。 她的钱花不完,自己呢? 资助李青云开制衣厂都得靠典当首饰才凑够5万块港币,好在衣服卖得不错,已有收入。 别人都觉得她傻,她才不傻呢! 她有制衣厂50%的股份。 完全没想过股份是可以被稀释的。 看看自己手上求婚戒指镶嵌的一粒小小钻石,再看看陆明珠手上的大钻戒,陆菲菲觉得陆父好不公平。 陆明珠很少戴重复的珠宝。